甄選錄取方式

初試:科學能力檢定

  1. 日期:113年3月16日(星期六)。
  2. 地點: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。
  3. 對象: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未獲直接錄取者。
  4. 方式:以紙筆測驗評量。
  5. 項目:語文(國文與英文,共計90分鐘)、數學(100分鐘)、自然(物理與化學,共計80分鐘)。

成績計算

  • 語文科(國文、英文)成績僅作為篩選門檻,不列入總成績計算。篩選標準為該科平均減一個標準差,通過標準為國文及英文分數皆達該科篩選標準。未達語文科通過標準的甄選生,即無法參加後續實驗實作。
  • 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=數學能力檢定成績T分數 × 60%+物理能力檢定成績T分數 × 20%+化學能力檢定成績T分數 × 20%
    • 註:T分數取至小數點第1位(第2位四捨五入)。

初試通過辦法

  • 數學能力檢定成績前五名者,優先保障參加實驗實作(複試)。
  • 依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擇優錄取至75名 (內含數學能力檢定成績前五名者)參加複試實驗實作。同分參酌:依下列順序進行評比。
    • 數學T分數
    • 物理T分數
    • 化學T分數
    • 若以上三科的T分數均相同,則增額錄取。

複試:實驗實作

  1. 對象:通過科學能力檢定者。
  2. 費用:新臺幣800元。
  3. 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。
  4. 方式:筆試、指定閱讀及評量、專題演講及實作評量。
  5. 項目: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。

總成績計算

  • 總成績=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×25%+實驗實作數學T分數×25%+實驗實作物理T分數×25%+實驗實作化學T分數×25%
    • 註:T分數取至小數點第1位(第2位四捨五入)。

錄取辦法

  • 科學班總共招收25名,扣除直接錄取名額後,餘額為甄選錄取名額。
  • 依「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/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」決議錄取標準。同分參酌:依下列參酌順序評比。
    • 實驗實作數學T分數
    • 實驗實作物理T分數
    • 實驗實作化學T分數
    • 若以上三科的T分數均相同,則增額錄取。
  • 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、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,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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